三湘集團長沙代表處債權人撤銷權糾紛訴訟代理機構選聘項目磋商公告
三湘集團長沙代表處擬對三湘集團長沙代表處債權人撤銷權糾紛案訴訟代理機構選聘項目進行競爭性磋商采購,請符合本次采購要求的事務所參加本次磋商活動。
一、選聘要求
(一)選聘條件
1.訴訟代理機構必須具有在有效期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近三年內沒有違法、違規等不良記錄,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經營實體。
2.應當組建為本訴訟項目所需的律師團隊,委派律師團隊固定,服務團隊律師不少于5人,其中主辦律師(出庭)2人,具有較強的民事訴訟專業能力,熟悉公司法及破產法律事務。
3.擬派的律師服務團隊,須具備律師執業證,其中主辦律師具有10年及以上執業經驗,服務團隊其他律師具有5年以上執業經驗。
4.服務方案中應附律師服事務所簡介和律師團成員個人簡歷。
(二)服務內容
1.厘清該項目權責,理順各方法律關系,充分評估項目整體風險,確定訴訟方案。
2.起草案件相關法律文書、參加開庭并推進訴訟進程。
3.收集整理證據,出具書面代理意見。
4.代理我司及長沙代表處同社會各方進行協商談判。
5.在取得生效法律文書后,辦理有關事宜。
6.訴訟活動中,及時向我司報告案件進展,根據需求出具相關法律意見。
7.提交書面結案報告。
(三)服務期限
簽訂委托代理合同之日起至本案件及代理范圍內其他案件終結之日止。
(四)代理范圍
1.代理三湘長沙代表處參與(2024)湘0102民初24985號案件(以下簡稱“本案”);
2.代理三湘長沙代表處因本案中《還款協議》所涉及的債權債務引發的其他案件(如確認《還款協議》無效案件、因《還款協議》導致的損害責任案件、與《還款協議》所涉債權債務有關的借貸案件等)。
3.在前述第2項所列的“因本案中《還款協議》所涉及的債權債務引發的其他案件”之外,處理三湘長沙代表處與湖南三湘物業發展有限公司之間因其他債權債務而引發的其他案件。
4.代理上述案件范圍的審理及執行終結,包括本訴、反訴、一審、二審(如有)、執行階段(如有)、再審(如有)、重審(如有)、調解等。
(五)代理費用
費用控制價采用基礎加風險代理收費模式,總體控制價不超過60萬元。其中:基礎部分不超過5萬元;風險部分以案件結果為基礎,按800萬區間分段比例收費,浮動比例均不超過5%。
二、磋商文件獲取及投標文件的遞交
1.磋商文件獲取聯系人:李先生(14715035059)
2.投標文件遞交:
(1)磋商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5年3月30日17時00分。
(2)磋商響應文件遞交地點:湖南省長沙市開福區芙蓉路瀟湘華天酒店22樓2212室。
(3)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磋商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三、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三湘集團有限公司官網上發布。
四、采購人相關信息
采 購 人:三湘集團長沙代表處
招標機構:三湘集團有限公司綜合管理部
地 址:湖南省長沙市開福區芙蓉路瀟湘華天酒店22樓
聯 系 人:李先生
聯系電話:14715035059
電子郵件:sxjt_202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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